9月5日,安徽省审计厅对宋功福同志参加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审计厅认为,宋功福同志态度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合作意识与团队意识强,政治素质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审计方法较为灵活,沟通协调效果较好,业务能力突出。按要求参加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强。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廉洁审计规定,依法文明审计,作风纪律扎实。
我校审计处宋功福同志,于2019年7月-8期间,被省审计厅抽调参加凤台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国家审计工作,审计期间,他不畏酷暑,兢兢业业,圆满完成了审计组分配的任务,受到了审计组全体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一致好评。
鉴定书(摄影:祁伟乐)
宋功福同志的工作成绩受到了省厅的肯定,必将进一步激励我校审计人员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撰稿、核稿:审计处 祁伟乐、崔跃武